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技协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2-01-28  |  来源: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国科协组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农技协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省级农技协联合会、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县级农技协联合会、基层农技协。

二、统计内容

各级农技协联合会和基层农技协的基本情况、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产业服务、科技志愿服务、科学普及情况。

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实际发生数。

三、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省级农技协联合会负责组织填报、收集、审核并汇总上报本级农技协联合会、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县级农技协联合会和基层农技协情况。组织本省基层农技协通过“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调查问卷,每个有基层农技协的县(市、区、旗)至少填写1份调查问卷。

四、时间进度

(一)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各级农技协联合会统计调查,将农技协联合会情况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或图片,发送至邮箱。

(二)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重点地市农技协统计调查和基层农技协问卷调查,将基层农技协情况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或图片,发送至邮箱。

(三)2022年3月28日前,完成全省农技协统计调查和基层农技协问卷调查,将基层农技协情况表(附件2)、统计调查报告(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或图片,发送至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各省级农技协联合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统计调查职责,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数据,加强数据汇总审核力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全面、准确。

联 系 人:李玉磊

电    话:010-82031105    18811313922

电子邮箱:zgnjx2022@163.com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2年1月25日

(来源: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公众号)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