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岗位补贴
(一)政策内容
激励人才发挥作用,引进的年工资总额超30万元的高薪酬类人才,给予其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岗位补贴,最长补贴5年。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申请对象须为我市非公企业(且为独立法人)2021年9月1日以后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铜缴纳社保,且在铜纳税。
2.在铜缴纳社保的,须为2021年9月1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且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市非公企业。如不在我市参保的,以劳动合同(或其它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约定时间为准。
3.申请对象在5年补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市非公企业工作的,可继续享受补贴,累计补贴年限不变。对其他离职情况的,取消补贴资格,未发放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4.补贴金额为其上一年度在我市工资性收入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或县区(市经开区)级留成部分。
5.上述补助经费,由企业所在县区(市经开区)财政承担。
“非公企业”是指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份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企业。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岗位补贴政策与生活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线上提出申请;
2.审核。企业所在县区(市经开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3.拨付。市人社局对拟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所在县区(市经开区)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四)所需材料
1.在铜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不在我市参保的,需提供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它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4月份集中申报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技科,0562-2168521;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57039;
铜官区人社局,0562-6803020;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72336;
郊区人社局,0562-2896825;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62-2105802。
图文来源:铜陵先锋网